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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全县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
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,5月3日,我县将开展区域核酸检测。为减少因车辆和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,现将区域核酸检测期间交通管制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管控时间
2022年5月3日早7时至18时。
二、管控范围
全县18个乡镇及兴隆林业局。
三、管控人员车辆
除疫情防控、医疗救护、应急抢险、消防救援、生活物资保障、垃圾清运等车辆正常通行外,其余一切车辆禁止通行。请各小区包保单位履职尽责加强人员和车辆管控,除就医外其他车辆严禁出小区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行业人员和车辆管理,如无上述理由在城区驾驶的车辆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四、管控要求
1. 途经国道京抚公路(G102)的车辆正常通行,禁止驶入我县各乡镇。
2. 公安交警部门加派执法执勤力量进行巡逻检查。
3. 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,全员参加核酸检测。
4. 区域核酸检测期间,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特此公告。
巴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
2022年5月2日